租房已入住,但现在房东要求必须使用供暖,不用就搬走,能退款么

房屋租赁合同已签,现在住了1个月,由于刚安装暖气(为此还每月涨了100元),房东要求必须使用供暖,如果不使用就不让入住,现在退房,是否可以要求退还租赁费,并要求退还房屋中介费及部分补偿,急等!!
房屋租赁合同为最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没有约定必须使用暖气,因为签订合同的时候,房子里面还没有暖气。
所以也没有违约责任的约定。

主要是太气人了,房东和个娘们似得,屁大的事也要抓着

1、“11日房主爱人与我签订的退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是什么?”:有效。因为:
(1)此合同虽然签定的是房主爱人,但他们是夫妻(不管是否是原配,只要现在是夫妻关系就可以),夫妻之间的行为,是可以视为表见代理的行为,所以:房主爱人签定的合同对房主是有效的,如果他说无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夫妻履行。
(2)依据是:《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注:他们夫妻一会儿你出场、一会儿她出场,就说明他们夫妻都这房屋租赁合同这事有知情权、决定权,你作为租房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房主妻子)有代理权”,所以:如果房主以合同是他爱人签定的、他不承认不履行时,你可以用此条款抗辩。

2、“因为在供暖期开始后,此房屋的功能已经不全了,那我要求房主返还我余下6个月10天的房屋租金和押金”:如果你要求“返还余下6个月10天的房屋租金和押金”,那你可就是解除租赁合同了:房主如果让你搬走你可就没有什么词了,因为租金和押金都是与租赁合同直接有关、却与不能取暖没有直接关系。

3、“我们这里08年11月20日开始供暖,那我要求房主把11月20日后的租金返还给我。在11月20日后我是否应该搬出去啊?”:如果房主把“11月20日后的租金返还给你”了,就是租赁合同已经解除,他让你搬出去你没辙:11月20日后的合同在你们协商后解除了。

4、“如果我搬出去了,房主说是我自愿的,跟他没关系怎么办”: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是他强迫你搬的,还真就没法办。

5、“如果我没搬出去,那我继续滞留的这段期间,在法律上还应不应该交给房主租金了?”:当然,你住人家房,就得住一天给一天房钱,从法律上、从人情上都是如此吧?

6、“如果大家遇到这种人,大家会怎么做”:朋友,其实事情让你搞复杂了,你自己把自己给绕里面了,其实,你完全可以这样做:
(1)凭第一份合同,房主已经违约,违约后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他协商(他妻子也一样)变更合同:如果只供一层暖你家老人能够住,就按你和房主爱人约定的变更后的合同执行:“退还我余下六个月的租金和房屋押金”,但必须写明,退还的租金和押金是折抵房主无法办好的取暖费的、而不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你仍然有权居住到原合同的期限即09年初(如果不写明这一点,房主说退还了你的租金和押金就是解除了合同,想让你啥时搬可就是人家的权利了)。

(2)如果你家老人无法住只有一层供暖的房子:以房主根本性违约、无法达到租房目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要求房主退还你的租金和押金,并赔偿你要另找房子的损失。在你另外打房期间,即使你已经退还了租金,仍然有权在分的房里住合理的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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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2
一切按照合同办事,如果合同上没有写你们必须要使用供暖,而且你们确实不需要用供暖,房东不允许入住,那么是房东违约,他不但要退还你们租金及押金,而且还必须赔付你们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11-09-22
恐怕房屋中介费用是退不回来了!房东那边只有商量了!
第3个回答  2011-09-22
合同有漏洞吗?租赁合同一定要有个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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