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我打了然后警察问我同意私了不,我说不同意,然后警察就把打我的人放了?

今天在路上开车,一个车追我尾,结果我本想下车找他理论,他直接过来把我鼻子打骨折了,然后去派出所,警察问我同意私了不? 我说不同意,然后警察说等我伤好了再说,然后就把打我的那个人放了,请问下我该怎么做?

警察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楼上各位言之有理。

既然你不同意私了,那么要么你起诉,要么去仲裁。建议你立即去做伤势鉴定,等到伤好了,你就非常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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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1
查查撞你那人的车牌 看看是不是某个领导的下属。。。如果是的话 你还是低调点吧,小心被跨省~~
第2个回答  2014-01-21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民警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传唤嫌疑人都是有时限的。超过时限,且没有充足的证据就只能先让人走,继续调查,等到证据充分了,可再次传唤或抓捕。
您应先找办案民警,询问对方打人的事将如何处理,何时处理,现在离处理对方还差什么证据。
若您伤情较重,需要对伤情程度进行司法鉴定,民警只能等您的鉴定结果出来再对案件进行处理,一般鉴定都需要几天的时间,肯定会超过传唤时限,这种情况下,民警必须先解除传唤,也就是让人先走。
所以,建议您先找到民警,询问一下现在还差什么证据,涉及到您本人的,应协助民警尽快补充证据,之后民警才能尽快为您结案。
由于您只是一句话带过了案情,具体情况我不情况,所以我说的也只能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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