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人打了,然后我们报警立了口供,如果想私了,还能撤案吗?

如题所述

  对于打架事件,如果警察看不出轻微伤的情况下,一般作为小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解决,一旦伤情鉴定是轻松以上,则上升到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立案后不能按原告或受害人的要求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对公安机关立案后撤案必须附合法定条件才可以,如没有犯罪事实的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因此对于进入司法公诉程序的刑事案件,不能由受害人或控告人提请撤诉。对于民事责任部分,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谅解的,可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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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6
对于打架有一方受伤,如果没有做伤情鉴定,警察眼看着不超过轻微伤的,对这样的小的治安案件,派出所一般都是采取调解的方式。要是到轻伤的程度,那就不好办了,就能上升为刑事案件,打人者就有刑事责任了,就不好撤案。追问

那如果证人还没给口供呢,然后我们可不可以先等伤情鉴定出来后再决定追究不追究,可不可以先暂缓一下程序?

追答

鉴定要出来是轻伤的话,你说不追究就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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