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地承包轻工的工头,雇了一个技术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去工地现场,每天在屋里玩手机,致使工人

我是工地承包轻工的工头,雇了一个技术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去工地现场,每天在屋里玩手机,致使工人施工错误并没能及时发现,产生的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损失约十多万元,现在还没开始维修,要春天暖和才能开始维修。他工资应该是两万元,辞退他那天给了他五千元,剩下的不给他了,他现在到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你要有证据证明他工作失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公司造成损失,这样不仅不用赔偿他,还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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