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子再出售怎么交税?

2014父亲去世后继承了父亲的房产,并且办理了公证书,因为种种原因,2017年8月才办理了过户更名(母亲已经在公证书放弃了继承),这套房子现在是本人名下唯一房产,面积为62平米,普通住宅, 现在要出售给一位朋友,售价为16万,想问一下税费(买方和卖方)分别需要承担多少,怎么个算法?谢谢各位答友了!
补充:我继承前,此套房为我们一家三口唯一住房已经住了十几年了,原房产证肯定是满五年了。

继承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均需要缴纳20%个人所有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项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继承房产,以继承前原房产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满二年再出售,免征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第四项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其他税项,按二手房买卖规定征收:(1)契税: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2)土地增值税:税率:5%(无法提供完全票据按金额的5%)。(3)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法:城建税:营业税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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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9
继承,需要办理继承协议公证,要交纳公证费,过户时缴纳房产评估费,契税和印花税以及工本手续费等费用。由于是继承,所以免除20%个税和5.5%营业税,以后出售这套继承来的房产,需要缴纳全额房价20%的个税和全额房价5.5%的营业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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