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停工期间工人工资怎么发放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公司停业未解散的,由于公司业务订单的原因、自然天气等原因,导致公司临时发布停业通知的员工在停业期间,无需工作,保留劳动合作关系。这期间的工资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二)公司已经解散的,应当依《劳动合同法》 支付经济补偿。1.普通职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接触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约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定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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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7
1、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薪酬发放应遵守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及地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国家相关规定为:“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中,“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3、山东省相关规定为:“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且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另行安排劳动者从事其他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4、企业执行时,自企业停工停产之日起一个月内,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月度工资标准、津(补)贴标准、福利标准全额支付;自第二个月起,企业另行安排劳动者从事其他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其中,基本生活费的标准按照各地制定的比例进行支付,目前各地的比例有所差异,山东省规定的比例为7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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