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问一下我的离婚诉状立案已经三个月了,可到现在收不到法院的任何通知。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打电话给法院,他们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被告声称自己在外地一时半会回不来。其实他本人根本没有外出,就各种理由各种推脱。我有点怀疑被告有可能在法院有认识的人做过活动

由于当事人已经递交起诉状二十多天,法院没有给予任何任何通知是不正常的,当事人有权利到法院了解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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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30
离婚诉讼,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限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不属于超期审理。

所以法院没有必要拖延时间,因为是有期限的。

一般情况下立案后三个半月左右会下达开庭传票,5个月左右会下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现实就是这样,耐心等待吧。
第2个回答  2018-07-30

一般来说是不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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