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打电话去法院的立案庭问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以上法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你的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逾期未执行的,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现在距离你上交申请执行书两个多月,还没有逾期,所以你可以再等一等或者去法院申请查询一下案件的进展情况。
建议遇到法律疑难问题问律师 去百度贴吧
http://tieba.baidu.com/p/4313353742 。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