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未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现实中存在劳动者不愿意签署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不愿签署劳动合同两种情况。 当劳动者不愿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仍需要履行相应的通知程序。根据《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仍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并支付经济补偿。 当用人单位不愿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风险,应当尽快和劳动者补签合同。根据《劳动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日期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未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的解答,当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请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维权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律师的专业律师为您介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