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被申请人就是我们要告的一方,比如个人告公司,公司就是被申请人。如果我们手头没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可以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入该公司页面,将网页打印下来;
3、证据目录和证据
劳动纠纷用到的证据有很多,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比如劳动合同,每月工资的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打卡记录,对话录音录像等等都是证据。这些证据不能装到一个袋子里递进去。要编辑好目录,订成一本册子;
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这个申请书就是写一份书面的情况说明。
开头要写清楚申请人姓名、年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抬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然后写清楚仲裁请求,如果涉及到金额,一定要把数目写具体,不能太笼统。比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2021年1月至3月3个月的工资,合计12300元。不能只写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再然后写纠纷的前后经过,把为什么会发生纠纷,发生纠纷后又出了什么事情说清楚、讲明白。
最后写理由,为什么我会提出这样的仲裁请求,依据哪条法律,哪些证据。这里要注意,我们前面不是准备了证据和证据目录吗?这里引用证据的时候,要在后面标注上证据的页码;
5、授权委托书
如果找了律师,或者自己不出庭委托亲戚、朋友代为出席,需要额外再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怎么办:
1、是否真的超过仲裁时效
许多劳动者不懂的时效的规定,不知道仲裁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往往做出错误的判断;
2、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特殊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有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据目录和证据,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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