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几项资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等。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在劳动争议被受理后,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表,需要注意的是,所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申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
三、授权委托书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就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凭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五、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六、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
律师事务所函是律师事务所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律师代理人或辩护人真实身份情况的书面函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