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给个人怎么办

如题所述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给个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出具,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依法不用提前通知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离职证明、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手续;
5、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结清用人单位的债务。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公司与员工已经协商达成一致;
2、员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辞职报告;
3、员工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辞退员工;
4、或者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等。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协议给予劳动者相应的权益,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上述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履行协议,给劳动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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