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情况,我需要提醒你的是: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应在员工从入职当天起签订劳动协议,且试工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工期期间企业应正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未强制)。
企业单方面拖延签合同超过N个月,除正常发放工资外,应补偿你N倍单月的工资,我理解的是你有试用期,你已经转正而劳动合同还没签,所以你可以提前三天提出,如果企业和你说,你已经转正,需要一个月才能走,你再和他谈我上面提到的那些,把企业亏欠你的讨回来,企业再财大气粗,面对我国劳动法还是很小心的,所以你放心去讨回吧!总之,离职前,属于自己的都不要放弃!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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