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产品责任风险 (因为产品责任的构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产品存在缺陷。所谓缺陷是指产品不符合要求,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不能给消费者提供有权期待的安全。缺陷又可分为:设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原材料的缺陷、指示缺陷等。2.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实。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必须以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为前提条件。严格意义上说,财产损失不包括单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损失。单纯产品本身的损失,应当是属于买卖中的合同责任问题。3. 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的损害事实与产品中的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受害者遭受的损失完全是由于产品存在缺陷所致。 B,雇主责任风险(因为雇主责任险的赔付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和医疗费。这四项赔付限额都是由雇主和保险公司自行约定,根据约定的赔付限额,按照一定保险费率缴纳保费。目前死亡赔偿最高限额通常在50万元左右。雇主责任险还可根据雇员工作内容的不同,增加很多附加险。比如就餐时间扩展保障条款、境内公出及上下班途中附加险等等。
对于雇员固定的企业,可以选择记名投保的方式;而对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用工变化多的企业,也可选择不记名投保的方式,一般称为全员统括投保,即投保的总人数确定,而具体人员不用一一对号入座。
最重要的是,在投保雇主责任险过程中,要把企业需求和诸多具体细节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与他们进行全面的沟通,并将达成一致的权利和义务在条款中充分体现。
另外需要补充指出的是,团体人身保险和前面提到的法定保险有些相似,直接受益人是雇员或其 团体人身保险是构成员工福利计划的重要一环,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雇主在有资金实力的情况下,做好员工的各种保险保障非常有必要
追问谢谢你
也就是选AB是么-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