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及其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政府采购中心是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特定条款来设立的,管用分离,集中采购,主要职责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协议供货入围,组织专家评定!其他的职责和社会的招投标公司类似,负责招投标,但是区别在于招投标公司会收取中标服务费,而采购中心是服务性质的机构,不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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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03
B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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