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服押金合法吗

我原来的公司在新员工入职时会为其量身定做两套工作服,并收取400元工服押金。公司规定如果在公司工作不满两年,离职时需按比例扣除工服成本费,工服归个人所有。具体标准如下:工服成本费:每套435元,两套共870元。
工作时间 扣除比例
半年以下 100%
半年至一年 75%
一年至一年半 50%
一年半至两年 25%
两年以上 无需扣钱

因我原公司的工服是为员工量身定做的,因此在我离职要求退还工服押金时被企业拒绝,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我并不想要公司做的工作服,他们这样是不是相当于强制我们购买工作服,这样做合法吗?

  收取工作服押金是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9-05
工作服属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基本劳动条件的范围。用人单位向员工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的,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工作服押金属于劳动部明令禁止的变相形式的押金,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返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返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由上述机关责令用人单位返还。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4号咨询员
第2个回答  2007-09-05
不合法。去相应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变相的抵押金,你有权要求企业全部退回押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