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某小企业7月份应计提折旧6万元。其中,厂部计提2万元,车间计提4万元。8月份车间购入生产设备一台,支付买价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支付运杂费2万元。已交付使用,按10年计提折旧,净残值为2000元。9月份车间减少生产设备一台,月折旧额为5000元。
1.8月份新增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是( )元
2.该小企业7月份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3.8月份、9月份、10月份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好心人帮帮忙吧,很急,

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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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6

1、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2、首先要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

3、一般按照公司的具体来做折旧年限是3,残值率5%。

4、这样的话计算公式:

6500(1-5%)6175

6175/3/12=171.53

4、分录(如果是制造部门使用就放到制造费用,要不就放到管理费用或者营业费用)
借:管理费用-折旧 171.53
贷:累计折旧 171.53

5、然后等到3年后,折旧已经踢完,然后固定资产还在使用的话,就不用再做单独的分录了
只需要在处理固定资产的时候,在吧固定资产的折旧,账面价值等结转就可以了。

注:电子产品的折旧年限是4年

扩展资料:

1、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

2、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3、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capital consumption allowance)。

4、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5、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参考链接:固定资产折旧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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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4-23

1、8月份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需要计提折旧。

2、由于厂部折旧2万元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车间折旧4万元计入“制造费用”科目,所以7月份会计分录为:

借: 管理费用-20000

制造费用-40000

贷:累计折旧-60000

3、由于8月份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需要计提折旧,所以8月份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和7月份的相同,即:

借: 管理费用-20000

制造费用-40000

贷:累计折旧-60000

9月份减少固定资产,由于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同时8月份新增设备月折旧额计算方式=(设备款(不含增值税)+运杂费-净残值)/使用年限/12个月=(600000+20000-2000)/10/12=5150元,所以9月份的月折旧额=60000+5150=65150元。

实际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20000

制造费用-45150

贷:累计折旧-65150

10月份折旧额是65150-5000=60150元,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20000

借:制造费用-40150 

贷:累计折旧-60150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

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

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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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5-01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根据用途计入不同科目:

车间固定资产、生产型企业用固定资产分录: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一般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在建固定资产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

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

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扩展资料:

会计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因按实际竣工决算价值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

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纳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

也就是说,税法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并按规定补提(冲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旧,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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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8

7月份会计分录:借: 管理费用 20000

借: 制造费用 40000

贷:累计折旧 60000

8月份会计分录 8月份新增 固定资产原值是 600000+20000=620000 该项设备应提折旧是620000-2000=618000元 每年应提折旧61800,每月应提5150元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所以8月份提取折旧的会计分录和7月份一样。 

9月份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提折旧额是5000元,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那末9月份应提取的折旧是60000+5150+5000=70150 

会计处理是:借:管理费用---20000

借:制造费用---50150 贷:累计折旧 70150 

10月份折旧额是 70150-5000=65150 

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 20000

借:制造费用 45150 

贷:累计折旧 65150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

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理念的来源

对于企业来说,有一个简单的公式,收入-支出=利润,固定资产实际上也是企业花钱买来的,所以也是一种支出,但是往往这种支出金额很大,而且受益期很长,如果将此支出一次性计入某个月,会导致当月明显亏损,而实际上当月从该固定资产得到的受益不会这么多。

同时,其他受益的月份,又没有体现应有的支出,所以,将固定资产入账后,在受益期内平均其支出,按月列支。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2.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何时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

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全面把握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但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还会遇到一些例外情况,现从以下几种情况来说明如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会计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因按实际竣工决算价值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纳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

也就是说,税法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并按规定补提(冲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旧,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减值后折旧的计提

生产经营中固定资产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和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下降,从而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情况,依据准则规定,上述情况应判断固定资产发生减值,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后固定资产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即按未来适用法计提折旧。而税法规定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害前不得扣除,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后会计计提的折旧小于税法计提的折旧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净残值调整后折旧计提

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的预计由于仅仅是估计,因而带有很大的不准确性,有时偏离度还会很大。根据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调整。

修正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企业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按未来适用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根据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年限也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资产评估增值后折旧计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07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050号)的规定: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

①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②综合调整。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所以,资产评估增值后计提的折旧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企业取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095号)"规定,对于企业取得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适当证据(包括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确定折旧程度,再乘以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确定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最低折旧年限。

也就是说,企业取得已经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一般可以按其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可根据资产的磨损程度、使用状况合理确定。取得的固定资产在原企业即使已提足折旧了,仍可以按新的计税基础在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折叠编辑本段方法分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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