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不能被羁押吗

如题所述

对怀孕的妇女一般不能羁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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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7
孕妇不可以拘留,这里的不可以拘留并不是说孕妇的行为不违法,而是由于法律出于对孕妇的保护而不对孕妇执行拘留处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
七十周岁以上的;

4.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2个回答  2022-01-17
我们都知道法律法规在制定上面是有着相应的适用对象的,对于拘留来说也不例外,对于孕妇来说,由于其身体的特殊性问题,那么怀孕能不能刑拘呢?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怀孕妇女不能拘留的依据是公安部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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