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窗破了 因由自己付钱 还是物业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家在两楼,下面一户人家撘了违章建筑,天井上撘了很高的防护栏和顶棚,小偷踩在顶棚上很容易就翻到我家了,严重影响我家人生和财产安全,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但据说物业是收了下面这户人家的好处(苦于没有证据),这件事情拖了几年都没有解决。
于是我家一气之下扣下了这几年的房租没有交
一个月前我家一扇玻璃窗上的玻璃有点松动了,就去物业报修,接待的人以“没有硅胶,要去进货”为由,让我们等一段时间,一拖拖了25天,今天玻璃掉下去了,碎了,我们再找物业,他们说他们上门修可以,但要我们自己付玻璃钱
我认为应该由物业赔,原因有二
其一:我家住的是租赁房,并没有买下来,房屋有任何损失都应由物业承担
其二:我家25天前就去报修了,那时玻璃只是松了,至少还好好的,是物业拖了那么长时间,导致在此期间玻璃破了,责任归咎于物业,应该由物业赔钱
我妈老实,想息事宁人算了,但我不服气,我认为物业太欺负人了,上面那个违章建筑就是最好的例子
请熟悉法律的朋友帮帮忙,分析一下这件事情上到底谁是过错方,应该如何解决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应看一下租赁合同内是否有与窗户玻璃维修的约定。
关于违章搭建的问题,因房屋不是你的,你只能向出租人主张你的权利。如果出租人不要求拆除,你可能无权干预。这种情况,在出租人不接受你提出的要求时,你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
同时还有一个规定:《城镇房屋租赁司法解释》你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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