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深圳成立好几年,就我1人,财务是让代理公司弄,目前尚未进行住房公积金登记,也没参加社保,想问:
1,住房公积金的专办员 可以是公司法人本人吗?
2,假设2018年12月1日公积金登记成功。能否把自己过去几年的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补缴了? 申请材料除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清册》”外还需要哪些证明?
3,能否只为自己办理住房公积金,不办社保? 这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因为我觉得,社保对于公司法人来说,自己给自己交没什么意义,以目前的收入状况是不可能在深圳买房入户口娶妻生子等,但,公积金确实是好东西。这种认知是否有误?欢迎纠正)
4,长此以往公司始终是1个人(我自己),在法律税务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感谢回复!以上问题我从网上无法获知才发此疑问,希望回复者认真对待,再次感谢。
可以
官网会有资料清单,每个地方略有差异。但资料不会复杂,因为社保是希望你补缴的
对于职工不交社保肯定是违法,原则上社保有权利罚款。
官方口径社保是一种保障制度,退休能领取退休金,享受医疗、失业等保险。但这几年货币贬值速度,大家普遍不愿意交社保。对于个人包括公积金在内,如果你有足够的bargain空间,单位会把全部的雇用成本都直接支付给个人,实际上是不存在差异的。今年新公积金规定,缴存年限直接影响贷款数额,这钱都不够在北京买卫生间的,并没有什么卵用。
公司几个人不重要,税务要的就是真实,没有偷逃税。2019年由税务局代征社保,如果不交,或者缴纳数字与税务申报数字有差异,都是会有预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