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海,想办理积分居住证,社保缴费基数都是按上海年度平均工资的一倍缴纳。
请问工资发多少才能与一倍平均工资的缴费基数一致
才符合“社会保险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一致”
本人实际每个月应发工资基本上都是五千六左右能算一致吗?
怎么弄才能一致,请支招,谢谢!
社保基数是每年核定一次,一般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核定,而个税是当月上报,最多延迟一个月上报上个月的,因此两者是有可能不同的。
社保基数的变动,可以申请改回来,都按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是不合法的。但情况比较复杂,主要是企业为了减轻负担,社保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更高的比例。所以,比例问题不要和企业较真,因此要与企业部门做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次年,社保基数应该变动,都按最低工资标准显然是不合法的。但情况比较复杂,主要是企业为了减轻负担,社保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比例,
扩展资料:
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