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可以发我最低标准工资吗?

如题所述

不能,没有出勤,公司能给你报销住院医疗津贴就不错了,你还想拿工资。一般的公司是不会讲究这个的,虽说是工伤,但到底是你自己造成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21
如果你原有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发最低工资就是不合法的。超出了,另当别论。

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薪资福利不变,是指可以按照前12月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奖金,福利、年终奖,可以扣除加班费部分。不满12个月的,以前几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刚入职的,以入职约定的工资计算。

超过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也就是超过12月,如果没有经过鉴定,递交病假单的,就是病假了,没递交的或许可以算事假。

病假工资,有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

如果病假超过6个月,可以发放疾病救济费。

为了保证职工在生病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发(2000)14号文《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专门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由此可见,此时发放工资,即便低于最低工资也是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20-09-21

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具体的停工留薪期期限需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3个回答  2020-09-21
可以的。员工工伤期间是可以正常发最低工资标准的,这是劳动法的规定。
第4个回答  2020-09-21
这个当然是可以发的,因为这是劳动法,所规定的必须要发放最基本的工资,所以说工伤期间都是要发这个最标准的基本工资。如果不发,你可以直接去劳动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