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在高架上打架,我脸被抓破,脖子被抓伤。对方摔了一狡,左手小拇指骨折。非说我打得,警察也帮他说话,他是国家联络员。不同意和我私了,看样式也不要钱,说律师都请好了,跟我法庭见今天我准备去医院,他又说小指粉碎性骨折,够成轻伤,要判我三年。我该怎么办,我好怕。他自己说,够成轻伤,警察没说。警察叫我呆在上海,等候通知调节。那人回北京做手术了,上海做不了。他北京人,是不是回北京做假鉴定去了?警察说谁的伤势严重就要另一方承担责任,只看结果的。哎,冲动,不该打架。懂法律的给点建议,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