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能自己制定地方性法规,又能制定自治条例。请问二者的区别

1.内容上2.法律的程序上。 请大家不要把概念抄下来,概念我都知道。用自己的话解释一下吧,尽量通俗易懂。

程序上:地方性法规由自治区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自治条例只能由自治区人大制定,且报全国人大批准才能生效。
内容上:地方性法规与其他省的地方性法规作用相同;自治条例则是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 文化的特点制定的一些特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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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0
你好

自治区的人大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只能制定地方性法规,不能制定自治条例;
自治条例需人国人大常委批准后才生效,而地方性法规只需到全国人大常委备案。
第2个回答  2023-08-16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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