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公司的合同到期了,但仍然在公司上班,且公司未续签,现在公司提出辞退,有没有赔偿金,金额是多少?

如题所述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合同到期的第二天相当于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如果超期超过一个月,超过的时间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10、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主张双倍工资。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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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6
1、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公司应从合同到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可以解除,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分为两部分,即原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经济补偿以及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03-16
1、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6-12个月补偿一个月工资。
2、双倍工资,若是合同到期后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部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社保部分没有按规定缴纳,可以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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