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如题所述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3年前开始算的,购买了这套商品房,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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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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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1-18
李玲律师解答: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是焦点,因为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权法》,其中会有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中国,正在讨论,尚无定论。
但是一个原则:官不与民争!
而且大型住宅区,政府不会乱来的,不然老百姓还不造反
房屋的产权永远归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并没有期限限制。土地出让是有年限规定的,根据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年限。比如,居住用房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但是,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这块地签订合同时开始计算的,加上开发楼盘所耗费的时间,在购房者手中余下的土地出让年限可能会更低。
按照新物权法的规定,住宅使用期限满后将自动续期。所以不用担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国家会把房屋使用权收回。自动续期后,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否需要再交纳一定金额,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你不用担心你的房产权
第3个回答  2018-09-08

商品房使用年限意味着我们对房子的使用期限,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是否意味着房子就不是我们购房者的了呢?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怎么办,如何面对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成为房屋产权短的购房者们作为关心的问题。

我国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长?为什么会有40年和70年两种说法,甚至有的是60多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到期之后土地会不会被国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么土地上附着的房屋怎么办?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地氛围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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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10-09
近日,许多读者询问,为什么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70年,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房子使用年限到期后又该怎么办?为了帮助广大读者解除心中的疑惑,针对上述读者所提出的问题,笔者向某房地产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谢志华先生进行了了解。 谢先生指出,房子的使用年限其实和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而根据现行的政策,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按照现行政策,到了土地使用年限,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可采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对业主进行补偿。 因此,在购房者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就是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购买后房屋的产权就是购房者的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具体到住宅小区,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土地使用费。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过30年。但至于土地使用费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 此外,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70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最长期限。目前,国家土地制度是以出让为主,即国家以出让的方式转让后,土地就进入市场流通。一般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周期通常为一至三年。这也就是说,当购房者变为业主时,其拥有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权限根本无法达到70年之久。而很多时候,开发商由于受到资金不到位、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等因素的困扰,整个开发销售周期还将延长。倘若购房者购买之前,房屋已搁置了一段时间,买房人损失的土地分摊使用年限将更多。因此,在购房时,购房者一定要问清房子的确切使用年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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