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情研究会的请示制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0

为加强本会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正确处理和解决本会的重大问题,确保本会正常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原则
本会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应逐级请示、报告工作,不得越级请示、报告。本会实行秘书长分工负责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除上级领导特殊交办,下级应逐级请示报告,不提倡越级请示报告工作。
l、本会向上级主管机关或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和接受任务,一般由秘书长出面。其他 副秘书长也可根据秘书长办公会或党支部确定的意见,受秘书长(党支部书记)的委托,按照职责分工直接向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工作,但事后应向秘书长汇报。
2、各部门的重大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向本会主管秘书长请示报告。
3、职员、部门副职向本部门负责人请示报告。部门负责人视问题的轻、重、缓、急处理,如需由上级决定和答复的,由部门负责人向主管秘书长请示报告。
4、各部门以本会名义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报告工作时,凡行文的重要事项由秘书长审核签发,一般事项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签发,其他口头的请示报告,需征得秘书长同意后进行。
程序
1、以本会名义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请示报要及时向所属员工传达。除秘书长、副秘书长直接交办或紧急、重大事项外,均由本会办公室统一收拆、登记、分送、交办,然后按公文程序办理,不得直接上报机关和领导批办。
2、向本会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由秘书长委派的专人拟好书面材料并签字,请示报告原稿由办公室按保密规定归档保管,以备查考。
3、各部门向本会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由部门拟好书面材料后,先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本会领导及部门分工,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4、各部门向本会请示的一般性问题,须在事前三日内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本会有关领导或部门须在接到请示三日内予以答复,否则由此引起的问题由当事领导或部门负责。
5、遇特急重大问题须随时提出请示经批准后执行,事后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办公室备案。
6、如遇突发情况来不及事先请示,事后须马上向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备案。
内容
1、本会下达的计划、指标和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部门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3、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长时间外出、学习;
4、部门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改革和机构人员的调整;
5、有组织的员工外出活动;
6、添置重要的财物、设备和设施;
7、其他须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格式与要求
1、凡是向本会领导(或上级机关部门)请示并需要批复和指示的问题,要用《请示》形式;凡是向本会领导(或上级机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答交办事项及处理结果的,要用《报告》形式。
2、《请示》要一事一文,所请示问题的主要内容,须在标题中明确反映出来,文中要写 明请示的问题,并说明理由,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办法。提出的意见和办法最好有两、三种方案,以供领导决策时参考,文字尽量简短。
3、《报告》一般不要求领导批复。报告要实事求是,条理清楚,详略得当;要有分析,力求篇幅短小,论点明确,做到材料观点统一,便于领导参阅。报告要尽可能做到一事一文,文字尽量简短。
4、报送的《请示》应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字迹清楚无涂改。《请示》首页用请示报告纸,以后各页一律打印在A4型纸上,标题为3号等线黑体,正文为4号宋体,选择1.5倍行间距和标准字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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