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帮忙解答一下有关继承和房产问题,谢谢!

我父亲02年去世,留下一套房子。但这房子在94年和别人对换,当时房产证上的户名没改过来,可能只做了个公正。请问我如何继承这套房子并更改成我的名字?法律人士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还有,现在好像继承房产有个继承税,我现在办理继承手续要不要缴税?

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你需要办理两道手续才能获得该房产的物权,一道是将该房产变更为你父亲的名字,需要缴纳买卖房产应该缴纳的费用;一道是在房产过户到你父亲的名下后,依据你的继承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你办理继承房产手续的时候,仍然应该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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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20
建议最好不要去登记,因为你和对方的兑换视为一种房屋买卖,这其中的税负很重(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因为你们有兑换的公证,也不怕对方耍赖。同时房屋的产权因为继承而取得。所以从省钱的角度来说最好是不要登记。其他程序与楼上一致。

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故继承是不用交税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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