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在了爷爷奶奶的遗产两个孙女和孙子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你好,原则上可以。

1.没有遗嘱或者遗赠等情况下,继承人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所以孙子女其实不是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3.按照你的描述,父亲不在了,但是父亲是爷爷奶奶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所以爷爷奶奶遗产中有关父亲的份额部分,由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由孙子女来继承。
所以,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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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8

当然有继承权的,像这种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的,可以由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也就是他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2个回答  2021-11-08
你好,孙子孙女不是直接作为继承人继承,而是代替他的父亲去代位继承,参考《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详细情况参看我的文章。
第3个回答  2022-04-02
是的,有继承权的,虽然父亲不在,爷爷奶奶的遗产,对于两个孙子,和孙女来说,具有继承权,享受父亲的,那部分继承权。
第4个回答  2021-11-08
父亲不在了,爷爷奶奶的遗产,两个孙子孙女有继承权吗?当然有,有继承权了,爷爷奶奶的继承权在富,可以给父亲,父亲不在了,可以给她的孙女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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