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月开的票可以抵扣上月的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6-03
不能。

首先要明确如下概念,什么是操作窗口期:
对当月需要勾选确认的进项税额发票,应当在当月申报期结束后第一日到次月申报截止期前2 日内进行,我们把它叫做操作窗口期。例如:当月和次月申报期均为15 日,当月的操作窗口期即勾选、确认时间为当月16 日到次月13 日;再如,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 2016 年6 月征期延长至6 月27 日,那么,当月的操作窗口期即勾选、确认时间为5 月16 日到6 月25 日。

窗口期只是说勾选认证的时间可以跨月,并不是指发票的时间可以超前,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是按期进行的,下一期的增值税专票进项在上一期扎帐时发票并没有开出,所以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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