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在职的时候为公司办事向财务借钱,挂的个人帐,离职了没有冲账,会不会把借款算到个人头上?

从法律层面来讲哈,究竟我应不应该承担这部分欠款呢?并且挂账比工资多得多,如果我不管不问也不要工资了,公司有没有权力追究我的责任呢?

我从财务负责人的角度跟你解释,仅供参考
1、一般公司业务部门借款会比较多,审批完整借出钱后财务挂账,但自己一般是财务需要定期与你核对,限期核销,如果你要辞职的话,尽快与财务对账把余款交回或者递交费用报销单等支出核销你的借支。
2、你离职公司是有权力追究的,挪用的话公司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讨的,当然这个过程是要中介机构审计给公安局作为证据,等等手续。
所以,还是建议你尽快核销你的借支,谨慎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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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4
公司是有权利追究你的责任的,因为没有票据证明你是为公司办事而借钱,而且作为财务,如果没有冲账,又没有公司领导签的报销单,那这笔钱就要财务找你收了,否则就是自己赔这笔钱,据我所知,正常离职都会去财务那结算完财务问题,还需要他签字的,所以你最好还是和他联系下,把这些事情讲清楚。
第2个回答  2012-01-11
那就是证据,肯定要扣你工资,财务就是照张办事,如果工资不够抵借条的会追究你责任的,兄弟做人不能这样,要善始善终,不管公司对得起你还是对不起你 咱都要对的起自己的良心.....回去把手续办完吧!自己心里没有压力也没有负担,走的也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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