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天晚上十点左右,我骑着电动车在回家路上(由北向南),遇见红绿灯显示左转指示灯,但是我是向右转(向西转)。在我转过去的同时,一辆小轿车(由难往北行驶,向西转,但是他是想从当时我面前的一条小路走到人行道上),他鸣笛了,但是我没注意,等看看到他的时候,急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就撞在了他的前车靠近前轮的地方。刮了几道子,他下车后就让我给他修车,我叫了交警来处理。交警看了现场之后,说让我给他修车,同时,扣了他的驾驶证,让他到交警队交罚款。我是正常行驶,又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凭什么让我给他修车。请各位好人心帮我分析一下,方便的话,最好找到相关依据。
我驾驶电动四轮车往左拐弯,回正方向盘时,后方直行的车辆刮曾到,这样是谁的责任
回答有红绿灯吗
追问这是在停车场,没红灯
回答他的责任 他追尾了
追问现在对方以报110,等待任定责任
回答那就等110过来。警方会做出最公平的定则的。
追问对方说说,左转让直行,但我左转了一半了,对方刮曾的地方是后方车门和车轮
回答他是从对面来的还是后面来的
追问后面来的,我车是前右转上方变
回答你等会把你的情况如实跟警察说
对方是有责任的
追问对方车是好车,要是双方都有责任是各人修各人的吗?还是平均分配
回答具体还是要看警察怎么定责,等会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