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伤仲永>>的译文?????????

如题所述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意义: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译文:
金溪地方有个方仲永,时代从事农业,仲永长到5岁,从来不曾见过书写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他的父亲感到很奇怪,向邻居就近借来给了他。当即写了四句诗歌,自己在诗后写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供养父母、家庭和谐作为内容,他的诗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事物让他作诗他马上就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以学习观看的地方。同乡人感到很惊奇,渐渐地用宾客之礼来款待他的父亲,还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以为这样有利可图,整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人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当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已经不能相当我以前听说的了。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乡,再来到舅舅家,问仲永的情况,人们说:“仲永的特异之处已经消失了,完全如同常人了。”
我说:“仲永之所以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既然是先天得到的,就胜过有才能的人。之所以成为普通的人,是因为没有得到后天的教育。他有先天的资质,这么好的一个贤才,没有得到后天教育,变成普通人。我们没有先天的资质,本来就普通。如果我们又不接受后天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根: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感到奇怪;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或:有人;
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
17.邑人:同乡人;
18.乞:讨;
19.利其然:贪图这样;
20.扳:强要;
21.环谒:到处拜访;
22.使:让;
23.从:跟从;
24.称:符合;
25.泯然:消失的样子。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实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有天赋,比起力学而成的人要优秀得多;然而最终还是和沦落为平常人,那是因为没有受到常人所受的教育的结果。他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只因为没有受到教育培养,尚且沦为普通人一样;现在一般说来天分不高的人自然是很多的,如果再不加以教育培养,恐怕会连一个平常人都不如吧?

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今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教学设计

教学重点:①了解“之”“于”的用法以及文言词活用情况。
②体会语言的简洁、洗炼。
教学难点:方仲永“混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即如何理解课文最后~段作者的思想
观点?
安排一课时。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课文导入,简介作者,解释文题。
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爱迪生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
九的血汗。”他用勤奋的一生发明了无数的东西,对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发明
大王”,人们都认为他是世界上少有的“天才”。到底什么是“天才’妮?他的这句名言就
是最恰当的解释。遗憾的是有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自恃聪明,自认为有天赋,
结果最终沦为庸才、蠢才,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人。
简介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宇介甫,晚号半山。唐宋八大家之
本文采用随笔的形式而写,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叙述是基
础,阐明道理是核心。文题含义:为仲永的经历遭遇而感伤。
二、学生自读课文,掌握以下内容。
1.掌握下列加点字的读音。
隶: 谒: 谒: 扳: 称:
2.对文中的“之”“于”进行归类。

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
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
余闻之也久:这事。指仲永父“不使学”、“环谒于邑人”,代词。
不能称前时之闻:的,助词。
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

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于舅家见之:在,介词。
贤于材人远矣:比,介词。
爱于人者不至:从,介词。
3.从文中找出词类活用的词语。
①邑人奇之:以…为奇,形容动词作动词。
②宾客其父:把…当作宾客,名词作动词。
③利其然:以…为利,名词作动词。
④伤仲永:哀伤,感伤,形容词作动词。
三、朗读课文,理清课文结构。
1.朗读时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
①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②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③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④自是|指物作诗位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⑤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③余闻之也|久
2.理解课文结构层次。
全文可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1、2段,简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二部分:第3段,作者阐明观点看法。
说明:第一部分以叙事为主,第二部分以议论为主。
四、请一位同学复述第1、2段的内容。
1.思考:课文写了方仲永的才能发展经历有哪几个阶段?
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和天赋。如:“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
立就”,“文理皆有可观”。第二阶段,写十二三岁的方仲永才能大不如先前,“不能称前
时之闻”。第三阶段,写方仲永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混然众人矣”。
2思考:这三个发展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这样安排组织材料有何
好处?
写仲永年少时天资聪慧,以“闻”的形式;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
以“见”的形式;写方仲永最终平庸无奇,又以“闻”的形式。“见”和“闻”有机结合,叙述
真切可信,课文详写第~个阶段,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
父的负利之举却导致他的才能衰退。后两个阶段略写,几笔点出方仲永沦落平庸的情
形,引人深思。这种详略处理,有力地突出了文章主旨,鲜明地体现了“伤”的含义。
五、齐读第3段,思考下列问题。
1.这一段在语言表达方式上有何特点?
采用了议论的形式。
2.这一段“受于天”指什么?“受于人’仅指什么?
“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受于人”指人的后天学习和受到的教
育。
3.这一段讲了几层意思:作者要表明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讲了两层意思:从“王子曰”到“不至世”,揭示仲永才能混灭的原因,即“受于人者不
至也”。从“彼其……”至文末是第二层,由仲永引申出天赋差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
局更加可悲。这一段作者主要强调了后天的努力学习、接受教育对成才的重要作用。
六、领悟课文语言表达简洁、洗炼的特点。
1.文中“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三句中的几个副词对表
达文意有什么作用?
使真切、形象,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理解“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一句的语言特色。
这一句用极其凝炼的笔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退、天资尽丧的原因。一个“利”字,
写出其父贪求钱财、目光短浅的性格,“环谒”概括了其父求财的可鄙行为,“不使学”更
是一语中的,批判其父的错误做法,暗示仲永“混然于众”的必然结果。这些词语用得既
传神又贴切,寥寥数语便起到了言简意赅的效果。
七、齐读全文,加深对课文主旨的理解。
八、语言表达训练。
以“方仲永的悲剧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谈感受。
要求:①声音洪亮,用普通话发言。
②中心鲜明,讲话的层次清楚。
③时间在2分钟左右。
九、布置作业。
1.完成课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板书设计:
伤仲永
王安石
叙述经历
天资聪慧
忽啼求即书持立就
(利环谒不使学)
才能衰退:不能称
才能丧尽:促然众
议论原因:受于人者不至
(马骏)
教学设计(B)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导入课文,简介作者,解释文题。
说明:可参看“教学设计(A)”。
二、学生阅读课文,疏通字句,理清结构。
1.根据注释默读课文。
掌握下列字的读音:
隶扳谒称泯耶
掌握下列加点字的含义:
父异焉书侍立就邑人奇之宾客其父或以钱币利其然
环谒偶然受于天固众人伤仲永
说明:强调词性活用的情况。
完成练习题三。
2齐读课文。
①完成练习题一。
说明:教师先读文中需要注意停顿的句子。
②理清课文的写作层次和表达方式。
第1、2段写方仲永才能发展的三个阶段,即“为什么伤”,采用记叙的形式。第3段
写作者阐明的观点看法,即“伤什么”,采用议论的方式。
三、分析理解课文内容,领会课文主旨。
1.思考: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经历了几个阶段?各有什么特点?课文是怎样叙述
的?
三个阶段:①童年时期,才思敏捷,天赋极高,如五岁时就“啼哭求之”,“书诗为
名”,“指物作诗立就”,“文理可观”等。②少年时期,才思衰退,大不如前,“不能称
前时之闻”。③青年时期,才思平庸,与众无异,“混然众人矣”。
2.思考:方仲永由神童论为平庸之辈的原因是什么?作者是怎样看的?
原因是“其父利其然”,“不使学”,把仲永当做赚钱的工具,荒废其学业,不能使其
天赋用在学习上。作者认为方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进行后天
的学习和教育,并由此引发天赋不如仲永之人如果不注重后天教育,结果将更不可设想
的感触。
3.讨论:你同意作者的这种看法吗?
说明:应让学生畅所欲言,并允许有不同的见解。
四、齐读课文,体会课文的写作特色。
1.在选材组材上,“见”“闻”交织,详略有序。
理解:课文采用“闻”、“见”、“闻”的方式依次写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
段,真实可信,有说服力。详写第一个片断,突出方仲永幼年聪慧,是可塑之才,有发
展潜力,为后面的写他的退化作下铺垫,突出“伤”的前提,写其父贪利之举,点明“伤”
的原因;略写后两个片断,引人深思,点明“伤”的内容。这样处理,内容集中而意旨鲜
明。
2.在语言表达上,用词洗炼、生动。
可从两方面体会:
①用词的精当传神。如第一段中写方仲永“啼求之”,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了索
求书具的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环谒”一词把方仲永父贪利自得、可悲可怜的愚昧无知之态刻画得淋漓尽致。
②从全篇来看,行文也是笔墨极省,既高度概叙,以至难以再删一字,同时也富
于文采,描写细腻,与文体特点相映生辉。
五、学生自由朗读课文。
六、课堂练习。
请你从方仲永的故事中提炼出一个观点来。(不与作者的观点雷同。)
七、布置作业。
扩写课文第一段。要求:不改变情节和基本内容,进行丰富的联想,400字左右。
板书设计:
伤仲永
王安石
仲永:泯然众
伤<
原因:受于人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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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06
金溪县人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方仲永五岁时,还不认得笔墨纸砚,忽然哭闹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父亲很奇怪,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方仲永马上写下了四句诗,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表达了孝养父母和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的意思,这首诗很快就被全村的读书人都纷纷借去了。从此旁人只要指定一物,方仲永就能立刻写下关于那种东西的诗,诗的文字技巧及道理意境都达到一定水平。同县的人们对他都非常器重,并渐渐也长请他的父亲去他们家里做客,有的还花钱请求方仲永题诗。方仲永父亲觉得这是件有利可图的事,就每天带仲永向同县的人到他们家里去四处拜访,不让他学习。

我很久就听闻此事了。明道年间,我跟从父亲回到家乡,曾在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们叫他作诗,已经与我过去所听到的水准不能相比较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家去,问起方仲永,人们告诉我说:“他已经完全同普通人一样了。”

我认为: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有天赋,比起力学而成的人要优秀得多;然而最终还是和沦落为平常人,那是因为没有受到常人所受的教育的结果。他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只因为没有受到教育培养,尚且沦为普通人一样;现在一般说来天分不高的人自然是很多的,如果再不加以教育培养,恐怕会连一个平常人都不如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0-19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第3个回答  2007-10-06
金溪县人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方仲永五岁时,还不认得笔墨纸砚,忽然哭闹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父亲很奇怪,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方仲永马上写下了四句诗,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表达了孝养父母和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的意思,这首诗很快就被全村的读书人都纷纷借去了。从此旁人只要指定一物,方仲永就能立刻写下关于那种东西的诗,诗的文字技巧及道理意境都达到一定水平。同县的人们对他都非常器重,并渐渐也长请他的父亲去他们家里做客,有的还花钱请求方仲永题诗。方仲永父亲觉得这是件有利可图的事,就每天带仲永向同县的人到他们家里去四处拜访,不让他学习。

我很久就听闻此事了。明道年间,我跟从父亲回到家乡,曾在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们叫他作诗,已经与我过去所听到的水准不能相比较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家去,问起方仲永,人们告诉我说:“他已经完全同普通人一样了。”

我认为: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有天赋,比起力学而成的人要优秀得多;然而最终还是和沦落为平常人,那是因为没有受到常人所受的教育的结果。他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只因为没有受到教育培养,尚且沦为普通人一样;现在一般说来天分不高的人自然是很多的,如果再不加以教育培养,恐怕会连一个平常人都不如吧?

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今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第4个回答  2007-10-16
译文:
金溪地方有个方仲永,时代从事农业,仲永长到5岁,从来不曾见过书写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他的父亲感到很奇怪,向邻居就近借来给了他。当即写了四句诗歌,自己在诗后写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供养父母、家庭和谐作为内容,他的诗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事物让他作诗他马上就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以学习观看的地方。同乡人感到很惊奇,渐渐地用宾客之礼来款待他的父亲,还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以为这样有利可图,整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人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当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已经不能相当我以前听说的了。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乡,再来到舅舅家,问仲永的情况,人们说:“仲永的特异之处已经消失了,完全如同常人了。”
我说:“仲永之所以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既然是先天得到的,就胜过有才能的人。之所以成为普通的人,是因为没有得到后天的教育。他有先天的资质,这么好的一个贤才,没有得到后天教育,变成普通人。我们没有先天的资质,本来就普通。如果我们又不接受后天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601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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