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情况:我是应届毕业生,医生的工作。教育部印发的《就业协议书》是目前就业需要签订的,相当于合同吧。上面是有写“我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对方报到”,“报到后,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制定劳动合同”。我可以理解为,这个协议书是我从现在到上班这段时间内的一个合同吧?(它来规定我必须去这个单位工作,它必须接受我)。这个违约金,如果我现在决定不去它那里了,需要支付吗?(5000元)
参考资料:百度一下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感谢你的回答,请问,等我毕业后,再找另外一家医院工作,那么下家医院是不是可以不要《协议》?也就是,毕业时间过后,再就业是不是就不需要《协议》? (如果需要。我还是要付违约金的吧···?)
追答毕业后找工作不要《协议书》的,《就业协议书》只是教育局对大学生就业情况的一个统计手段而已,其实有很多大学生毕业后找工作的,他们就不要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其实没毕业找工作有的公司也可以不要协议书。
你好。非常感谢你的回答。弱弱滴问一下,你的说法,是在法律上确切的吗?《劳动法》?
另外,协议是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保留一份,如果毁约,需要重新申请协议,这样就需要用人单位归还其中一份,如果你不给他钱他就不还你,这样还是不能重新申请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