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规定工作两年(违约金3000元,协议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为800元),并签

如题所述

从你的描述来看,那个违约金的说法是针对你报到后的服务期(服务期不等于合同期,可短可长)的,服务期违约金是受《劳动合同法》严格约束的,等你签订劳动合同后,除非用人单位对你提供了专业技能培训,且有凭证,才能有资格约定服务期。你的情况显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你不报到,后面也就没有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但是如果他们约定,你不按时报到,也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这个违约金是受《合同法》调整的,是有效的,你的不是这种情况吧。
建议你和用人单位说清楚,然后把就业协议要回或者让他们出具证明,你去就业办撤销就业记录,然后重新就业,因为学校就业办要根据就业协议给你办理报到证和户口派遣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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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2
就业协议只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的一个双向协议而已,它步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你不想做了可以和公司声明后直接辞职,当然如果是你提出违约的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是必须的了,不过可以告诉你 就算老板不同意你也可以放心辞职,因为你和公司签的就业协议不不是合同,没有强制性,你付约定的违约金就可以离开公司,希望能给你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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