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印刷厂的临时工。每个月交了社保后的工资仅有200元。不是说最低工资保障标准是900吗?单位说是按照产量来算的,那也应该有个最低标准吧。而且他们单位经常加班加点,钱都被上面的老板给吞掉了,下面的员工只能拿到那么一点钱。还让不让人活了~!真是气愤!这种事情应该找谁管啊?要不要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