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4-09
我是学中文的,这个问题,我清楚!!
(表)字
字,又称表字,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后来形成了一种制度,是古代的中国人在名字之外,为自己取的与本名意义相关的别名。现在一般已经很少有人使用了。
根据记载,古时男子20岁时取字,女子许嫁时取字。如孔丘字仲尼,司马迁字子长,李白字太白。
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说法,在人成年后,已经是成年人了,需要受到社会的尊重,同辈人只呼其名显得不恭,于是需要为自己取一个字,用来在社会上与别人交往时使用,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后,名字只供长辈和自己称呼,自称其名表示谦逊,而字才是用来供社会上的人来称呼的.
北齐的颜之推认为,人名是区别彼此,字则是体现一个人的德行的。大部分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都是有关联的。
字一般有一言字、两言字和三言字。最多的是两言字。
字的构成的一些形式:
1、在字前加男子的尊称“子”字:如公孙侨字子产,杜甫字子美
2、在字前加排行字表示排行:孔丘字仲尼;也有只以排行作为字的。
3、在周朝,女子也有字。但是其构成方式和男子不太一样。一般是在姓氏上冠以排行字作为字。
另外在古文中,名与字连称时,习惯上先称字后称名。
名字
根据《礼记˙内则》记载可知:古代婴儿出生三个月后,方由父亲正式为之命「名」。这大概是从前医卫条件差,出生满三月,确定能存活,长辈才帮小孩正式取「名」。「名」是幼时在家供亲长称呼之用,通常称「小名」,或叫「乳名」、「奶名」。先秦之世,人「名」或不忌雅俗,例如:晋成公名黑臀,鲁成公名黑肱,齐桓公名小白……
「名」与「字」,通常「字」由「名」衍生而来,意义上,有其密不可分的关联。《白虎通˙姓名》说:「或傍其名而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大体上,我们粗分为以下七大类∶
一、同义互训。名与字的意义相同,可以互相解释。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同义
二、反义相对。名与字的意义相反,两者对立相应。这是希望人不要过与不及,取其制衡之意。如:连战,字永平
三、使典用事。有些名、字援引经史载记,使用典故。如:陆羽,字鸿渐(《易˙渐卦》:「鸿渐於陆,其羽可用为羽仪」)
四、景仰前贤。如:牛僧孺,字师黯(汲黯,字长孺,汉武帝赞之为社稷之臣)
五、崇奉宗教。如:王维,字摩诘(维摩诘,佛家菩萨名)
六、原名变化。把名做些简单变化,便成为字。如:李白,字太白
七、记实志盛。有些人名、字间,根本无法望文生义。如:张耒,字文潜;若非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纪录:「张文潜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为名,而字文潜。」任谁也猜不透其名字意义上之关联
名与字除了表称呼外,还能显现亲属关系。最常见的形式是:兄弟姊妹在名字中共用一字,以表示同辈关系;万一是单名的话,就共用同一偏旁,例如苏轼、苏辙兄弟。此外,名字也可以表现长幼排行,先秦时多在名前加上孟(伯、长)、仲、叔、季来表示。例如:孟姜女;孔丘,字仲尼;伯夷、叔齐两昆仲。唐代则以数字来表示,称为行第(大排行)。例如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中的「杜二」是指杜甫,白居易《与元九书》的「元九」指元稹,韩愈《祭十二郎文》等,都是以名字来表示长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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