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甲签订培训合同,为甲的职工提供培训,培训包括理论上课和实操两个部分,我公司把这项实操部分分包给乙公司,我公司支付20万培训费给乙公司,但是,我公司与乙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先预付10万培训费给乙公司,乙公司收齐20万后,给我公司开一张“培训费”的发票。、
请问,没有签合同可以入账吗?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预付款项给乙公司,我公司做账时,拿什么作为原始凭证?另外,因为没有合同的证明,那做账时,我公司能把这20万入成本吗(因为我觉得如果没有业务合同,只有一张“培训费”的发票并不能说明就是我们这个培训项目的成本之一,如果审计的硬说可以理解是我们公司自己的员工培训费,就变成公司的教育经费了,那可是要调增交企业所得税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