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和条件?

如题所述

  准入标准
  ● 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 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万元,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

  ● 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12月1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试点区城镇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问答》(以下简称《政策问答》),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本月起在徐汇、闵行两区正式启动。

  对此,业内资深分析师薛建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投入,会对目前房地产行业过盛的“买气”有一定抑制作用,预期会有更多的购房者因为房价过高而保持观望,从而给近期过热的楼市降温。

  房源“适用”

  12月9日,由上海城建集团承建的外环线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基地之一——徐汇华泾基地全面结构封顶。该基地将于2010年春节前基本完成二结构砌墙施工,并于明年11月30日前正式交房。

  一天之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政策问答》中披露了徐汇、闵行两区试点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房源。

  根据《政策问答》透露,闵行区的房源安排在该区筹建的颛桥镇鹤翔路“翔泰苑”小区;徐汇区的房源安排在上海市统筹建设的两个小区内:松江泗泾基地新家园路的“新凯家园”小区和闵行浦江基地召楼路的“博雅苑”小区。

  记者了解到,上述小区都临近轨道交通站点或公交线路站点,其中“翔泰苑”靠近轨交5号线北桥站;“新凯家园”位于轨交9号线佘山站附近;“博雅苑”则邻近轨交8号线联航路站。同时在小区附近有公交站线与轨道交通接驳或直达市区。

  目前,上述3个小区都基本达到现房交付阶段,住宅的建筑质量和小区环境可以与附近商品住房媲美。周边的商业、卫生、教育等生活配套设施均已规划并将陆续建成。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堃华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同时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体现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记者了解到,此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购买的房型按照卧室的数量,分为一居室、二居室和三居室;建筑面积分别为45、65和85平方米左右,其中高层住宅的各种户型,建筑面积均略大于多层住宅。

  房价“经济”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薛建雄进一步指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住房保障机构拟订定价方案,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或区政府批准。

  根据《政策问答》透露,本次试点供应房源的销售基准价格为:闵行“翔泰苑”经济适用住房均为多层,销售基准价格5200元/平方米;松江泗泾“新凯家园”经济适用住房有多层也有高层,多层的销售基准价格为4800元/平方米,高层为5100元/平方米;浦江基地“博雅苑”经济适用住房均为高层,销售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

  数据显示,剔除别墅项目后,今年1-11月,泗泾板块的商品住宅均价为8240元/平方米,浦江镇是12568元/平方米。

  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泗泾板块为普通商品房的58%,而在浦江基地,这一价格仅仅为普通商品房的40%。而“翔泰苑”应该属于瑞桥板块,目前市场均价是12494元,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同样为这一数字的40%。

  单套住房销售价格在销售基准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均不超过10%。销售基准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另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家庭拥有有限产权。

  成效“待定”

  “就个人而言,我并不赞成城市政府大力推广经济适用房。”印堃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经济适用房的推出不能根本上解决城镇居民的居住问题,“穷人还是买不起房,社会保障应该解决的是居民的居住权而非财产权”。

  薛建雄也认为,以目前确认的经济适用房定价,确实已经低于市场上商品房的价格,可以缓解中低收入者买房压力,让他们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不过,这个价格对于家庭人均收入2300元以下的家庭来说,购房压力还是比较大”。

  按照《政策问答》的规定,记者简单算了一笔账,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00元,且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以一家三口为例,如果购买一套二居室65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至少需要31.2万元,但申请家庭总财产不超过21万元。

  因此,在印堃华看来,政府在解决城镇居民购买住房问题上“思路要转变一下”,提供更多的经济租赁房、廉租房、“二限房”(即:限房价、限地价),此外,在旧区改造的时候投入更多动迁配套房,从根本上解决“买房难”的问题.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29381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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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6
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目前,对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的初步标准,需要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主要包括户籍、居住面积、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等标准。
在户籍方面,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员,必须具有上海常住户口7年以上,同时,需要户籍在申请区5年以上。同时,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可支配财产7万元以下。此外,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前5年,未发生过房产交易行为。
初步选择具备房源供应等条件的闵行、徐汇两区展开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上海全市推开。
目前,上海还在外环线周边、位于轨道交通沿线处统筹建设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主要分布在浦东三林、宝山顾村、闵行浦江、松江泗泾、嘉定江桥等大基地。
其中,嘉定江桥基地已于24日动工,这也是上海市首批大社区基地中第一个启动的项目。江桥基地坐落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西南部,占地面积5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0亿元,将建设成为拥有学校、社区商业等完善公建配套的大型保障性居住社区。
供应采取两次公开摇号方式
刘海生表示,今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加上去年开工的部分,上海将会有600万平方米的开工量。
关于经济适用房价格,刘海生表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结算价格为基础,兼顾相邻区域、地段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平衡等因素,由组织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拟订。
刘海生表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经济适用住房租金不得高于基准租金及上浮幅度。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采取两次公开摇号方式,第一次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结合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情况,采用摇号方式对在规定时限内登记的申请户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根据房源类型和轮候次序,分期分批通过摇号等方式组织申请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刘海生表示,上海对经济适用房也设定了监督管理。将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和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虚假申请、虚假证明等行为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将按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或者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具体的还是要咨询当地,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健康、幸福!
第2个回答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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