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和一个男的在一起两年多,曾经也很爱很爱他,他甚至为我自杀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男人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性,我们彼此都是第一次,在那之后他开始慢慢腻了我。他找过一个情人,睡过,是处,虽然他对那女的说不会负责的,是那女的自己同意的。因为恨不了他,我就一直很恨那个女的,我原本就认识她,虽然算不上熟人,但也算是相识,我知道她一直很喜欢我那个男朋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分了,他开始乱找女人,我一直等他,以为他会回来自己身边,但是一直都没有。许是时间冲淡了一切,我发现自己已经不爱他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变得花心起来,交过很多个男朋友,很短很短的恋爱,我总是会腻烦,于是分手,就这样周而复始着。不想再要长久的恋情,最近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喜欢那个男的,虽然每次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曾经我被伤,现在我伤人,因果循环么?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坏女人,也越来越搞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唠嗑了一大堆, 望有人指点
和上一个男朋友分手时,他说:“和你这样的女人在一起过,是我人生最大的错误。” 然后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是不是女人就不可以花心,刚开始的时候是喜欢的,后来觉得不适合自然会分掉,恋爱难道不需要尝试?只不过我尝试的时间真的很短,我不否认。我也从来没有脚踏两只船过,不喜欢了就分掉,因为我不屑于做偷情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