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的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标准是多少?

生育的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标准是多少?没有起付线吧,是按定额给付是吗?:handshake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调整内容 一、提高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由1200元调至1400元,其中: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妊娠1至27 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 550元。 实际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高于本市定额结算标准的,按照定额标准报销;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本市定额结算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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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6
已经怀孕的准妈妈,在参加医保满一年并且在下个月办理相关登记之后,就可以享受产检报销待遇了:
1、如果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
2、如果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3、如果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
4、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第2个回答  2014-04-29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调整内容 一、提高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由1200元调至1400元,其中: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妊娠1至27 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 550元。 实际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高于本市定额结算标准的,按照定额标准报销;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本市定额结算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
第3个回答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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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04-29
2006/12/4 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beijing.gov.cn/zfzx/tzgggs/bmtz/t708134.htm 附: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调整内容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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