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早上上班时,在公交车上,由于前方一助力车突然冲出,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我摔伤手肘。由于我的工作是要用手的,所以医院给开了半个月的病假。公交公司承诺只要单据齐全就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请问:
1、这样情况下,我需要出具哪些证明?(例如,医药发票、误工证明等)
2、由于我是实习生,所以还没有工资卡,上月工资3000元是公司直接给的现金,可公交公司说工资2000元以上的要出具个人完税证明和工资单,这两个是一定要有的吗?到底是几千元以上才要缴税呢?
3、我们公司说我是实习生没有签合同,所以不能按工伤来报。但是我在实习前跟公司签了协议,而且是在上班途中。这样能报工伤吗?能有停工留薪的权利吗?
最主要的是问题中的 1、2、两条,希望给予解答,谢谢!
你好,请问你说的事故鉴定。。。这个没有哎。但是当天司机就承认了,我去公交公司找了安全员,他承诺全部赔偿,并在客伤记录上登记了。这样还需不需要有证人呢?
误工证明是要公司开具吗? 公司开的工资证明是3000,那还需要完税证明吗?
公交公司承认了就可以不用了,但是如果伤情严重,他们又不承认的时候,最好有事故鉴定,以便分清主次责任,以及证明自己是否是因此受伤.
法院一般不需要完税证明,他们只要你提供能证明你因伤而误工的诊断证明以及你单位为你开据的工资证明就可以了,如果工资是定期打到银行卡上,你去银行打印一份工资明细一起交到法院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