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2
1、医疗费
医疗费=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2、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天数
4、交通费(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到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具体依照合肥的规定。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15元/天)具体依照合肥的规定。
7、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8、鉴定费(伤残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
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10、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以上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须由受害人提供相关的票据才能最终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待相关赔偿额确定后,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你可依照合肥的补偿标准计算,最好聘请一名律师帮你索赔。最后还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