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重庆主城区,硕士在大连读的,现在毕业了,工作定在了重庆的一个区县。已经跟区县的那个单位签了三方协议,能接收我的户口,但是我希望将户口迁回到原来的主城区,但是问了导员说这样不行,学校只能给我迁到单位所在地,请问各位大哥大姐,这样真的不行吗?如果我既想保留工作,又想将户口迁回主城区,应该怎么办呢?谢谢了~~~~~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可以检索啊?我想找来看看,或许这样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