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工龄,社保的问题。(自我感觉很复杂)

1。我99年9月开始工作,一直到03年9月办理辞职。
辞职时去人才中心办理时,才发现我工作的年限是从03年1月开始计算的,档案中说:我是02年开始工作,03年办理转正。(好像当时99年01年02年所有的单位新进员工,都是一起到03年才开始办理转正的)也就是说,当时就丢失了三年的工龄。
还有所有的社保一类,也是从03年4月开始办理的。

2。辞职时,由于对工龄什么事情,都不太清楚。好像很笨的把社保退掉了。(好像不是停掉,而是被完全中止了,因为我当时是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了)。

3。辞职的原因是去读书进修了,06年4月我回来,进了新的单位,单位办理了新的社保。从06年4月开始的。
新单位人事科提醒我把应该把原来03年的社保一起捆绑起来。所以我想补交03-06年的社保基金。但电话咨询了社保中心,我03年的原单位的社保资料全无,只有06年4月的新单位的资料。是不是因为当时被我退掉了?但很多人说社保是不能被退掉的!
社保中心的说法:因为只有06年的资料,我的工龄只能从06年开始,以前的所有的工龄都只能作废,原则上说,我就是少了7年的工龄,(三年的读书期间,我在人才中心办理了档案个人代理,所以承认工龄)是这样的吗?那不是很惨?!

问题:
1。我想把99-03年的工龄补回来。人才中心的回答:只要有证据证明在原单位工作过,比方说协议一类的,就可以去人才中心补办。
我把以前的协议找到了,有原单位的公章。
(1)我是否真的可以这样操作?
(2)如果这样操作以后,会对原单位造成什么样的困扰?(我对原单位有一些感情,不想破坏它)
(3)如果能补上工龄,99-03年的社保的钱由谁出?是由我个人出吗?还是由原单位出? 而且社保能补吗? 更何况我03年4月的社保记录都丢失了。(不过,我有原来的本本,还有一些号码)
(4)我现在03年的社保资料找不到了。只有06年的,该怎么办?
(5)工龄是如何计算的?是由交纳社保开始算的吗?还是由工作年限开始算的?

现在为此事心烦呀。望朋友们帮我解解难题。在此先谢过了,并祝大家新年好!

因为各地的政策优点倾斜.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你可以打12333政策咨询这样最清楚.个人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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