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劳务派遣公司,这次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差额征税的发票怎么做分录?

假如我公司开具10000普通发票,然后需要代发代缴的工资保险是8000元,按照差额征税功能我们收取的税金是(10000-8000)/(1+5%)*5%=95.24元
会计分录是 直接借:应收账款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904.76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95.24 然后再计提出8000的成本 还是应该分两步 首先借:应收账款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3.81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76.19 (这是按一万应交的税金) 接着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80.95 再按实际支付 或者应付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5 贷:应付账款8000那么月末该怎么结转??

个人观点:1.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10000
贷:其他应付款——xx工资 保险 8000
主营业务收入 1904.76(2000/1.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5.24 (2000/1.05*0.05)
2.发放代收代付工资时;借:其他应付款——xx工资 保险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3.缴纳税金:借:银行存款 9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5.24
4.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略)
说明:你上面的会计处理 把8000做成了收入,我认为这与差额征收的收入定义不相符(扣除保险工资公积金后的为销售额,详见财税2016.47号文)同时也不符合会计上对收入的定义(能给企业带来利益的总流入)。还有就是你这样的处理同时增加了收入和成本 (其实收入和成本是虚增),这样的话,会影响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基数。例如 招待费,教育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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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10000

贷:其他应付款——xx工资 保险 8000

主营业务收入:1904.76(2000/1.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5.24 (2000/1.05*0.05)

2.发放代收代付工资时:

借:其他应付款——xx工资  保险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3.缴纳税金:

借:银行存款 95.2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5.24

4.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差额做账方法:

(1)确认收入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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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8-29
你好,你的问题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差额征收开票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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