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十几个官吏就能治理一个县呢?

如题所述

那是因为您无知到居然相官吏不分。

以官员编制最少的清代为例,县的最高长官为知县,兼管刑事和赋税,正七品;县令的副手为县丞,正八品,主管行政;清代没有设县令的武职副手县尉。

县丞以下,设主管户口、账簿、文案之类的主簿,正九品,主簿的副手攒点,不入流;主管文教的教谕,正八品,教谕的副手训导,从八品;主管刑名和治安的巡检,从九品,典史,不入流,此外还有主管驿站的驿丞,主管船闸、水闸的闸官,主管矿务的矿监,主管税收的关大使、税课大使,主管水上交通管理的河泊所大使,等等。

知县以下的佐杂官有的设而不授(如很多县的县丞、巡检经常空缺),有的不一定每个县都有(如矿监,没有矿的县自然不会设),也有的一个县会有好几个(如关大使、税大使),一般而言,每个县的在编官员的确只有十几个,甚至不到10个。

这是纯行政系统的,绿营系统还设有正七品的把总,管理一县的绿营汛兵,其下一般还有级别更低的百长、土目等不入流军官。

但“吏”就多了。

吏数目最少的清代,仅集中在县衙办公的就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的书吏、书役,就是文职办事员,一般每房都有好几人,并设房首或者总书作为各房的领班;设承发房负责公文往来接收,设书禀房负责民间词讼登记。有些县工作特别繁重,会设七房、八房甚至更多,即将六房中最忙的房分拆为一房、二房……

武职的办事员则由三班,即从民间招募的民班,由衙内差役组成的皂班、快班(快班又分马班和步班),三班各设班头管理,每班少则七八人,多则数十人。

此外,教谕、典史、巡检、驿丞乃至各种大使,也都有自己的办事衙役。

这些吏加起来不下数十人,此外,由于大部分县令是科举出身,既要管行政,又要管刑名、财政、赋税、治安……还要送往迎来,应付各路公文,不得不聘请一堆师爷辅佐,通常师爷也有10个左右,因此一个县的“官吏”团队,通常都有近百人。

尽管如此,这个班子也不算很庞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代对基层地方单位的编制和人头费用开销控制严格,“官”都是国家发薪俸,而“吏”则或由地方财政负担,或由名目繁多的补贴、摊派,甚至知县自己从“小金库”里开支,国家负担少且固定,知县和相关地方部门只能量入为出,省着花钱,这样政府负担比较轻,如果耽误公务,大不了撤换个县令,换个有钱的捐班上去,至于耽误公务或权力寻租,那就再说了。

此外清代乃至帝王时代绝大多数朝代,基层主要是靠保甲制、里甲制,依靠宗族或士绅来维持最基层的秩序,县官不会真的“下乡”到最基层的村镇,去管鸡毛蒜皮的事,因此自然也就不需要过于庞大的官吏编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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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7
因为古代的一个县并不是特别大,人口也不多,所以很容易管理。
第2个回答  2020-10-07
在古代各方面都比较落后,人口也不如现在多,人们的思维比较简单,对于生活中的各种需求也不多,管理起来容易,就不需很多人。
第3个回答  2020-10-06
准确来说不是只有十几个人管理,还有好多的吏和乡绅大族的帮助,不然是不可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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