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了法院6个月不判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般是在法院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会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属于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会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民事案件的审限还经常可以中断。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一审最长审限只有5个半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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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如是公诉案件,一般是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1-16
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诉讼
第3个回答  2019-11-12
刑事案件法院立案6个月开庭三次还不宣判
第4个回答  2015-01-16
可以问一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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