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写单独所有时离婚怎么分

如题所述

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并不表示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如果是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房产证登记夫妻一方姓名,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证上只登记夫妻一方的姓名,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如果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一方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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