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服务金点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6
1. 根据雇佣条例(中国香港法例57章第31I、31IA、31Y及31YAA条),
当雇主支付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给雇员时,
有权将强积金中属于雇主供款部份的累算权益做抵销,
甚至乎属于一笔按服务年资支付的酬金(例如约满酬金)或公积金都可以做抵销。
2. 其实会抵销几多强积金,要视乎雇员可以得到几多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
但大前提系抵销金额不可多于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
至于抵销时是抵销强积金中属于雇主供款部份的累算权益,
而累算权益是指供款经过基金升跌或买卖而得出来的现值金额。
3. 根据雇佣条例(中国香港法例57章第31V及31G条),
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有以下相同的计法:
月薪雇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x 2/3 x 可追溯的服务年资
或 雇员可选择以他最后12个月的平均每月工资计算。
日薪或件薪雇员:最后30天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资(由雇员选择) x 可追溯的服务年资
或 雇员选择以他最后12个月的平均每日工资乘18日计算。
上限方面,月薪雇员的最后一个月工资上限为$22,500.-,
而日薪或件薪雇员的后30天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资的上限为$15,000.-,
最后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总金额亦有上限为$390,000.-。
,参考: .knowledge.yahoo/question/?qid=7006102101869,雇员为雇主工作满五年,遇到以下情况便可按年资领取长期服务金:

非因裁员或严重行为不检被解雇(包括推定解雇);
在职期间死亡,遗属亦可领取;
因健康理由,亦有注册医生证明,永久不适宜从事现行工作,而自动辞职者;
年满六十五岁,自动辞职亦可领取。

注意: 如可获遣散费,则不能同时享有长期服务金。

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有以下相同的计法:

月薪雇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x 2/3 x 可追溯的服务年资
或 雇员可选择以他最后12个月的平均每月工资计算。

日薪或件薪雇员:最后30天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资(由雇员选择) x 可追溯的服务年资
或 雇员选择以他最后12个月的平均每日工资乘18日计算。

上限方面,月薪雇员的最后一个月工资上限为$22,500.-,
而日薪或件薪雇员的后30天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资的上限为$15,000.-,
最后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总金额亦有上限为$390,000.-。

,参考: Lingnan University 网页 及 Yahoo知识,人工 x 2/3 x 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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